生态信用进入政策工具箱,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授信管理
《意见》提出,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激励机制,将企业降碳、减污、扩绿等表现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
国家明确健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低碳转型领域授信管理,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激励机制。这意味着,生态信用已作为国家治理的抓手进入政府政策的工具箱。
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12日公布。《意见》提出,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激励机制,将企业降碳、减污、扩绿等表现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
《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
在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方面,《意见》提出,要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
同时,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图为浙江丽水生态景观。摄影/章轲
“生态信用的概念源于‘两山理论’发源地之一的浙江丽水的生态信用体系创新实践。”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信用学会副秘书长兼生态信用专委会主任薛方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生态信用体系将成为环境、社会、治理(ESG)长效治理机制。
薛方介绍,针对生态产品度量难、交易难、变现难、抵押难“四难”等市场化难题,丽水市首先从制度供给侧着手,围绕企业、个人、生态村、生态产品开展生态信用基础制度建设。2019年《丽水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发布,成为全国首个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地方标准。2021年,发布国内首个山区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地方标准,发布《丽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在全国首次提出第五大体系——“生态信用体系”建设。
此外,丽水市还依托丽水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丽水”网站,结合中国(丽水)生态产品大数据中心、中国(丽水)生态产品交易中心、“花园云”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天眼守望”卫星遥感数字化服务平台,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信用信息库和信用监管平台。实施了六大生态信用工程。目前,丽水市基于生态信用培育发展“两山公司”173家,“整村授信”目前已覆盖全市70%以上的行政村。
薛方对第一财经记者说,生态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在解决了“人与人”信任关系的基础上,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探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融合创新,覆盖金融活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三大场景。
薛方认为,基于金融活动的生态信用体系将成为绿色金融、碳金融、转型金融的基础设施,在这其中,“生态信用风险”“企业生态信用”概念的引入是关键。基于经济活动的生态信用体系,“绿色溢价”的降低、“生态价值”实现难的破解、生态资本的信用构成、信用的社会资本结构将是理论攻克点。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重要的公共产品、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信用将作为国家治理的抓手进入政府政策的工具箱。
“目前实现双碳目标大致有政策、市场、科技、金融等四条路径。生态信用体系作为具有韧性的社会治理模式能否蹚出第五条路径,值得关注。”薛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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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