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岩资本怒怼投资人背后,投资人诉求是否“于法无依”?
因清算回款问题公开谴责6名投资人,黑岩资本再一次引发了业内关注。
近日黑岩资本官微发文,认为上述6名投资人“在基金清算回款问题上与黑岩资本敌对”,并且“直接找到基金应收款人发函索要巨款。”
记者查询相关公开判决材料发现,的确有部分投资人曾起诉黑岩资本,要求后者赔偿投资损失,但法院以“无管辖权”对上述诉求不予受理。
此前,黑岩资本因回购等问题与投资人发生多次纠纷。
今年4月26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公告显示,黑岩资本因不能持续符合私募管理人登记要求而遭到注销。
法院不受理,因“无管辖权”
近来,黑岩资本与投资人之间的纠纷再次升级。
在官微中,黑岩资本公开谴责了包括牛某、纵某在内的6名投资人,认为其自2020年至今与黑岩资本在基金清算回款问题上,与公司敌对,包括诉讼和仲裁在内的案件不下15余起。黑岩资本还称投资人相关诉求“均于法无依被驳回且与实事相悖。”
不过,第一财经记者查询相关法院公开判决资料发现,一审法院对投资人诉求不予受理的原因是“无管辖权”。
根据裁判文书网信息,2020年11月12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多篇“一审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内容显示包括牛某、纵某在内的多名投资人,请求法院判令黑岩资本赔偿其所申购真龙并购投资基金的投资损失。
上述投资人认为,黑岩资本作为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行的过程中,从未向起诉人披露过该基金的运行情况,同时存在侵占、挪用资金财产的行为。
投资人还一并起诉了托管券商,认为其在发现黑岩资本的违规行为后也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投资人、黑岩资本和托管券商所签订的《真龙并购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述争议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法院对此案并无管辖权,故对投资人起诉才“不予受理”。
根据黑岩资本官微描述,自2023年底至今,投资人又聘请律所“小泽昌”代理其基金权益,并召开投资人大会。黑岩资本表示上述投资人基金份额已在黑岩资本系统上标记为“保全-冻结”。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卫锋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所谓清盘可能是指清算,触发清算后通常由管理人主导,可能会吸纳LP参与,组成清算组;如果无法按基金合同正常组成清算组,陷入僵局,则可以启动应急处理机制,或者直接进入司法程序。”
至于清算回款,郭卫锋表示在清算环节处置项目或收回应收款等形成的基金款项,依据基金合同应向基金投资人分配(通常是回款进入基金、再由基金分配给投资人)。
这并非黑岩资本首次与投资人公开“开撕”。
2022年11月2日,黑岩资本官微发布了“将部分投资人列入黑名单”的公告;今年6月初,黑岩资本更是解除了关联基金公司与投资人所签订的“回购协议”。
部分被投标的面临较大风险
先解除回购协议、再因清算回款问题公开谴责6名投资人,投资人的钱究竟何时能收回。
8月4日,黑岩资本在官微发文表示,其基金投向了被投企业,而被投企业的经营和挂牌上市运作决定了基金的退出。“现在企业生存得都普遍不好,所以暂时都退不出来”。
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黑岩资本成立于2014年11月21日。截至今年9月19日,目前该公司旗下运作中的产品有9只,管理规模为0-5亿元。
结合公司此前信披和第三方公开信息,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黑岩资本参与了“北京宏博远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宏帆态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宏帆态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和“辽宁物源生物燃料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投资。
此外,公司“睿丰贰期基金清算报告”显示,黑岩资本旗下基金还持有成都华霖蓉北医院有限公司(下称“华霖蓉北”)1177.73万股。
上述部分被投企业面临风险。例如,企查查信息显示,华霖蓉北共有9条自身风险,包括司法诉讼7条,经营预警2条,其中司法诉讼占比为77.78%。
不仅现存基金产品难退出,黑岩资本目前更是面临新业务停滞的局面。
今年5月31日,黑岩资本在其官微发布了关于公司基金管理人登记资格被注销的情况通告。公司接到中基协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资格的通知,这意味着公司将无法开展新增业务。
黑岩资本表示,公司失去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原因是部分投资人自2019年起的持续举报和投诉。
事实是否真的如黑岩资本所述,该私募基金被注销管理人资格的原因是什么?
在4月26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公告中明确显示,黑岩资本等6家机构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协会将注销该6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此前中基协在相关公告中就已明确,当私募机构及其相关人士出现“多次受到投资者实名投诉,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未能向协会和投资者合理解释被投诉事项”等情形时,应当向中基协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中基协同时表示,对于未能提交法律意见书或者法律意见书认定其不再符合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将公告予以注销。
第一财经记者尝试通过邮件形式,向黑岩资本求证“产品是否已到清算期,投资人要求回款是否正常”等问题,但对方回复“基于某个基金的具体纠纷事情,我司对此没有兴趣回复。”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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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俊熹